參觀限制:
本館建築物為三級古蹟,為維護文化資產之承載,並兼顧參觀者之安全與品質,下列管制規定敬請配合:
一、本館最高承載人數為一百五十人,當參觀人數超過此一標準時,本館將採取入館人數管制。
二、 進入本館請脫鞋,並換穿本館免費提供之拖鞋或購買本館販售之不織布拖鞋,身高未滿110公分之兒童,可免穿室內拖鞋;若有特殊情況者,逕洽本館提供協助。
三、 參觀團體二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,需要本館提供導覽解說者,請於一週前向本館提出預約申請
四、 本館嚴禁煙火、吸煙、飲食、奔跑、喧嘩、攜帶寵物及尖銳等危險物品;並請配合服務人員之指示,並維持館內秩序及整潔。
五、 本館室內開放供一般遊客紀念性拍照,然為避免造成其他遊客之不便,拍照禁止使用三角架,並謝絕婚紗攝影、個人專輯、商業專輯等。若上述拍照影響其他遊客參觀,本館將予以禁止並勸離。
六、 本館展品除特別標示者,嚴禁觸摸;若有損及建築物、相關設施或展品者,將依法追訴。
七、十歲以下之兒童,請由成人帶領參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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